亓英俊被非法判四年上诉 济南中院非法维持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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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亓英俊遭到莱芜区公、检、法人员构陷。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他被莱芜区法院枉判四年,罚款一万元。亓英俊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九日二审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亓英俊一九六零年生,家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他的妻子陈连梅,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生,她在莱芜市官寺商场经营鞋帽服装批发生意。亓英俊曾患有严重的颈椎病、慢性胃炎、鼻窦炎、咽炎,久治不愈,病痛的折磨使他疲惫不堪。一九九八年夏天,亓英俊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二十多天,他的所有疾病无影无踪,使他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喜悦,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与家人、邻里、同事之间的关系也变的和谐。陈连梅看到丈夫亓英俊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也与一九九九年七月走入大法修炼。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亓英俊夫妇一家遭到残酷迫害,他们多次被骚扰、绑架、非法关押、遭酷刑折磨,亓英俊于二零零零年因在公园炼功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他的女儿亓鑫因接受人权律师高智晟律师的采访,于二零零五年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

亓英俊夫妇遭绑架、诬判经过

济南铁路公安处与莱芜东站派出所相互勾结,对法轮功学员尹峰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对尹峰去过的地方及人家进行长期蹲坑、盯梢。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起,济南铁路公安处、莱芜区东站派出所、莱芜区官寺派出所、花园派出所、张家洼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刘希修、程西江、亓英俊、陈连美(陈连梅)、尹峰、尹晓星、魏翠琴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尹晓星、魏翠琴当日回家,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之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济南市莱芜区铁路派出所(或东站派出所)十几个警察闯入亓英俊、陈连美夫妇家的商店非法抄家,并将两人绑架到看守所。亓英俊因身体原因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取保候审回家。十月初,亓英俊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亓英俊回家时被恶人从监控中看到,他被围困在家中。他在万般无奈下,被迫从四楼的窗子里爬出来,在半空中绳子断了,腿摔得很难行动,几经周折,在好心人帮助下脱离魔爪。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亓英俊在出租屋被张家洼派出所警察绑架,因他出现严重病态,济南市第六看守所(莱芜)拒收后,被监视居住。六月二十五日,莱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亓英俊构陷到莱芜区检察院,莱芜区检察院于六月二十九日将亓英俊构陷到莱芜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莱芜区法院非法庭审亓英俊。亓英俊刚开始读自己的辩护词,审判长就下令收走辩护词阻止他庭上自辩。法庭草草结束。九月二十五日,莱芜区法院对亓英俊宣判非法刑期四年,罚一万元。亓英俊提起上诉,十一月九日遭济南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亓英俊的妻子陈连美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莱芜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同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尹峰(六年,罚款一万元)、程西江(三年,罚款六千元)、希修(两年半缓刑三年,罚款五千元)。陈连美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结束冤狱回家。

(亓英俊、陈连美夫妇遭迫害详情请参看明慧网报道《山东亓英俊被非法庭审 审判长阻止庭上自辩》《屡遭中共迫害 济南市亓英俊面临非法庭审》《济南市尹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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